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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国企功与过

2014-08-05 13:12来源:《国企》杂志作者:鲁宁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中石化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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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要谨防“颠覆性错误”

各国都有国企,也都有国有控股公司。可是,国外的国企与中国的国企因国家所有制不同,二者不可同日而语。一言以蔽之,拿外国国企的市场定位来否定中国国企的市场定位实乃荒谬绝伦。

按现有一般性市场理论,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是市场经营主体,都应平等享有参与市场竞争之权利。这当然没有错。

可问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企只在私人资本无利可图的领域和市场失效之场合,起拾遗补缺之作用。其生存法则是作为私人企业的补充而存在,性质上属于为私人资本利益集团提供非市场服务。

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企,扎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体制之中。鉴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国家基本政制的经济基石,那么从央企到地方国企就是体现公有制实现形式和代表全民利益的最重要的市场经营主体,亦是国家调控和引导市场经济运行最基本的依靠力量,更是当代中国发展国民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无可替、决非可有可无的力量中坚!

有鉴于此,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绝对不能搞所谓但凡私企能做的,国企就必须无条件退身的所谓市场化改革,而是但凡国企能做大做强并控股的任何市场领域,都应该当仁不让的为之不懈努力。故而,眼下已然启程的国企国资“混改”,绝对不能允许采纳所谓国企国资改革必须遵循“辅助性原则”之谬论,而只能坚持发挥国企国资主导“混改”之以我为主的“主导性原则”!坚信和坚守这一根本的改革原则,国企国资的“混改”才不会犯习近平总书记所告诫的“颠覆性错误”!

原标题:直面国企功与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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