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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大山西转型:输煤变输电 煤电关系“肩并肩”

2014-08-26 09:26来源:三晋都市报作者:权力超关键词:火电企业煤电一体化晋能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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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煤销公司和耀光电厂,就按照这种模式“一对一”进行合作。汾阳煤销公司承揽了耀光电厂燃料皮带入炉前的采购、加工、运输等所有环节的工作,解决了耀光电厂一个电厂对多个煤矿,需要繁琐采样而造成燃料成本过高的问题,每年可节约资金3000万元。

地处阳泉市的阳光发电厂和阳泉煤销公司也展开了类似合作:阳泉煤销公司统一负责阳光电厂用煤的采购、运输、供应及煤场管理,阳光发电厂对燃料管理全程进行监督,以入炉计量作为关口计量,皮带秤计量重量,入炉连续采样热值。二者还建立“长短结合”的定价机制——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确定现行价格。煤价波动在10%以内,不调整煤价,以保证煤价长期相对稳定。

到“十二五”末,晋能集团重点将做实做优六大产业板块。其中,在煤炭产业板块方面,将投资400亿元,重点建设70座煤矿,形成8000万到1亿吨年产能,跻身亿吨级大集团行列,实现安全高效生产,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高端化。在电力板块方面,将投资230亿元,建设40座煤矿和9座燃煤热电厂联产项目,年煤炭产能3150万吨,发电能力530万千瓦,走煤电一体化之路。

2012年,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妥善处理山西煤炭与电力发展的关系,化解煤电矛盾,建立煤电和谐发展机制,事关全国能源安全和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到2015年,省调火电企业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实现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

按照《方案》,煤电股权联营将成为山西推进煤电企业协调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山西将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合作、一厂一策”的原则,鼓励省调现役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先行先试,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交换等方式,实现煤炭企业和省调现役火电企业的相互参股、控股或通过资产重组注册成立新的煤电联营企业。实施煤电联营后,可仍按照原有的专业化分工,独立经营管理,煤电双方按照股权权益分配当年损益(当年盈利当年分红,当年亏损当年补资)。

煤电联营,让我省转身向绿,生态环保价值不容低估。有了低热值燃料项目的自主审批权,我省正围绕晋北、晋中和晋东南三大煤电基地,规划布局建设一体化的低热值煤电厂,预计每年消耗煤矸石、中煤、煤泥8000多万吨。

原标题:做足做精能源文章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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