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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通知(全文)

2014-09-04 12:1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环保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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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家核定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31元(其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考虑到脱硫等因素,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6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11元。调整后的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详见附件。

二、省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我省燃煤发电机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三、为缓解小水电经营困难,我省小水电上网电价执行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四、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五、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各项规定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发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继续保持稳健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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