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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4-10-17 16:29来源:金投能源关键词: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百科电力设施安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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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业绩不属实的;

(二)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的;

(五)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第二十一条申请许可事项变更,除提供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和第二款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原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许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后,被许可人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手续。变更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三条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被许可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原许可证;

(三)变更后的法人执照;

(四)涉及修改单位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单位章程。

变更后的住所与原住所属于不同许可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变更后住所地的许可机关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原标题: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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