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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发布《关于简化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工作意见》(全文)

2014-10-23 10: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家电网分布式电源供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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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用收取原则

(1)对于分布式电源,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负责投资建设;因分布式电源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建设和改造,由公司负责投资。

(2)对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公司不收取接网费用。产权分界点的划分见附件。

(3)其他业扩项目电网配套工程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政府出台文件的规定执行。

5.时限要求

(1)低压居民客户,受理申请后,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现场勘查并答复供电方案;对于具备营配贯通条件的,在受理申请时同步答复供电方案。

(2)低压非居民客户,受理申请后,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现场勘查并答复供电方案。

(3)高压客户,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勘查,15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双电源30个工作日)。

(4)分布式电源客户,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第一类项目40个工作日(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并网项目20个工作日,多点并网项目30个工作日)、第二类项目60个工作日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

(5)充换电设施客户,受理申请后,低压客户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现场勘查并答复供电方案;高压客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15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

(三)工程建设阶段

优化项目计划和物资供应流程,并行实施业扩项目引起的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对由公司统一收费的客户工程建设,应按照业扩项目电网配套工程管理要求纳入统一管理。

1.同步建设业扩项目电网配套工程按照项目性质,业扩项目电网配套工程分为技改项目和基建项目,在方案确定后,分别由运检部、发展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并履行可研评审、批复手续;运检部、基建部根据职责分工,与客户工程同步建设电网配套工程。

2.强化物资供应保障

(1)对于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由各省设立“业扩配套电网技改项目”和“业扩配套电网基建项目”两个项目包,纳入各省生产技改和电网基建年度计划,实行打捆管理。年初由省公司编入年度招标采购计划,所需物资纳入协议库存管理。在具体项目实施时,由各市、县公司在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包资金范围内,按照“分级审批,随报随批”的原则,通过ERP系统由市、县公司直接审批,通过省公司集中组织的协议库存供应物资。年底由各单位提出综合计划及预算调整建议并逐级上报。

(2)对于35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按照公司工程管理要求实施。

3.优化停电计划安排

完善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制订、发布机制,分电压等级确定停(送)电计划报送周期,结合客户工程进度和意向接电时间,合理确定停(送)电时间,其中,35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实行月度计划,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推广试行周计划管理,强化计划刚性管理。具备条件的单位,推行不停电作业。

4.时限要求

(1)低压居民客户,在方案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网配套工程建设。

(2)低压非居民客户,在方案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网配套工程建设。

(3)高压客户,在方案答复后,对于10千伏业扩项目,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对于35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其电网配套工程按照合理工期实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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