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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附加费1年收取2100亿 20年前三峡基金仍在征收

2014-11-17 09:34来源:新华网作者:杜放、王存福关键词:电价附加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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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据多位专家估算,如果按4分钱一度的平均水平计算,201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度,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达2100余亿元。“仅按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这笔收费也达270多亿元。”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说。

“附加费”过时收取和违规加价频频

记者调查发现,“附加费”在水、电、成品油价格中普遍存在。在江南水务[-0.53% 资金 研报]、重庆水务[-0.48% 资金 研报]等上市公司近年的公告中,其所在地水价包含南水北调基金、污水处理费等常规附加,公用事业“附加费”在每立方米0.05元至0.1元不等,一些地方还有垃圾费和省级专项费。

而从2008年末起,海南省在汽油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2011年后,这一“附加费”已涨至每升1.05元。尽管收取标准看似不高,但“聚沙成塔”的最终结果却很可观:比如,按海南省加油站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该省成品油销售量将达250万吨。专家测算,保守估计,仅“车辆通行附加费”一年收取可上10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附加费”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名为临时性工程投入,但“过时”仍收取。比如,1992年起征收的三峡水利[-0.25% 资金 研报]建设基金在2009年停止征收,但继续新设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仍按每度电0.7分钱的标准收取。

原标题:电价附加费1年收取2100亿 20年前三峡基金仍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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