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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验收安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全文)

2014-12-04 10:4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火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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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都达到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满足生产运行要求。工程建设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设施评价报告已经浙江省安监局组织评审,于2013年5月13日进行了备案。

工程所使用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经过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查和检验,取得了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锅浙EC1598)。

(四)浙江省水利厅已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2013年5月30日颁发了验收鉴定表(浙水保〔2013〕29号)。

(五)湖州市卫生局组织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于2013年4月18日进行了批复(湖卫〔2013〕85号)

(六)安吉县规划局于2013年4月10日对本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安竣规〔2013〕11003号)。

(七)安吉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30日已颁发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安吉国用〔2013〕第05969号)。

十、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共归档纸质档案/p>

366卷(盒)(文书类资料11卷、土建建设类210卷、设备类145卷。)。档案库房设施比较齐全,档案资料基本完整、准确,分类清楚,制度健全,能保证生产、管理、技改和扩建的需要。

安吉县档案局组织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门验收,于2012年12月30日下发了同意验收的意见(安档便〔2012〕3号)。

十一、试生产及运营管理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机构健全,人员已经配齐,各类人员都进行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了生产准备方案及技术规程、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和台账报表等各种技术文件,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该项目自试运以来,垃圾焚烧处理线及汽轮发电机组等各主要设备运行正常,工艺参数稳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基本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见附表)。

项目自试生产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共接受处理安吉县城市生活垃圾11.96万吨(进厂),发电3518万千瓦时,上网供电2868万千瓦时,基本解决了安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

十二、节能减排

本工程是一项环境治理工程,也是节能的项目。本工程建成投产后用焚烧的方式解决安吉县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项目在处置生活垃圾的同时进行余热发电,使垃圾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设计和测算,本项目每吨垃圾焚烧处理发电能力约为340千瓦时,在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9.9万吨时可以发电3350万千瓦时,在扣除自身用电后可上网供电2755.2万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省8403吨标准煤(按浙江省2012年火电厂每千瓦时平均供电标煤耗率305克计算),节能减排效果比较明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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