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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广东电网物资供应商评估常态化实施公告(图表)

2014-12-25 12:02来源:南方电网关键词:广东电网南网招标采购配网自动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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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97

技术支持电话:020- 85125272;020-85125270;

020- 85125346;020- 85127382

投诉受理电话:020-85125285。

五、注意事项

(一)评估工作采取自愿原则,考评对象包括新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和因考评不合格等重新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提出评估申请。

(二)仅对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场地地址进行评估,其余地址不予评估。

(三)评估合格结果有效期原则上自通知之日起两年。

(四)不合格供应商在原则上半年内(自通知之日起为期半年)不能申请重新考评。

(五)合格供应商复审采取动态评审方式,复审只针对评估标准不作调整的物资品类,对象为有效期期满的合格供应商, 通过复审的供应商,其合格资格延续两年。

(六)已通过评估的合格供应商,出现搬迁、分立、并购、重组、产能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时,由供应商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提出,进行复评。

(七)供应商应对提交评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在评估全过程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变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提出的评估申请。

(八)评估的结果将作为目录内物资招标准入及评审依据,请各单位给予充分重视。

(九)供应商评估的相关资料下载和评估免费。

原标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评估常态化实施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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