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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进入破题之年 配售电业务放开成最大亮点

2015-01-20 11:53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作者:杨楠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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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了12年之后,新电改进入了破题之年,电力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有消息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下一步将交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待批复后择机发布。有参会专家透露,新电改方案基调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新增配电业务放开、售电放开、发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规划。方向是先试点总结经验,再推广。

配售电业务放开成新电改亮点

2014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在公开会议上表示,电价改革大的思路无非两件事,放开两头管好中间。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的环节,政府单独核定收配电价,要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生产和销售两头,居民用电、农业用电、公共设施电力价格以外,由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市场化的受电主体自己定价。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市场化步伐,提升整个市场体系的活力。

卓创能源分析师王晓坤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一轮电改的最大亮点,在于通过输配电价独立而实现电网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不再参与电力购销,而专注于电力输送及有关服务。

配售电业务的放开备受关注,包括高新产业区、发电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公司、分布式电源用户、社会资本成立的独立售电企业等五类主体有望获得售电牌照。

而这恰恰与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相符合。在深圳此次改革中,电网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扮演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过去电网依靠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被打破。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深圳试点按“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有专家认为,深圳此次试点抢占先机,试点的成果将会有历史借鉴意义和价值。

原标题:新电改拉开帷幕 配售电业务放开成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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