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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核电】福岛核事故会不会在我国发生?

2015-01-27 14:20来源:中国电力报关键词:福岛核事故核电站核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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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是怎么回事?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地震,核反应堆保护系统及时发挥作用使反应堆自动停堆,但电网供电系统及交通受到全部破坏,地震引起的强烈海啸,进一步摧毁了电站内应急电源,导致反应堆冷却系统功能完全丧失余热无法排出,堆芯燃料融化,引发氢气爆炸(并非核爆炸),加上抢险工作不力,最终导致放射性物质从损坏的建筑物排放至外界环境。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运营,从事故原因来说,福岛核事故的直接罪魁祸首显然是地震引发的海啸。因为核电站的基础设施被毁,外部电力丧失,海啸又摧毁了备用柴油发电机,反应堆堆芯融化和乏燃料池温度过高产生大量的氢气和蒸汽。为避免发生更大的核泄露事故,只得释放压力容器中带有放射性物质的蒸汽,大量冷却水泄露,导致环境污染致使大量居民疏散。另外,日本国会“福岛核事故调查委员会”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虽然地震和海啸是引发核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政府高层和东京电力公司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东京电力公司与作为监管部门的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员会没有做出必要的防灾准备。

福岛核福岛核事故会不会在我国发生?

日本福岛核电站建于20世纪60年代,已运行近40年,接近其设计寿命,属早期的沸水堆型核电站,在设计上安全设防等级不够高,不能满足9级地震及巨大海啸等外部自然事件的设防要求,加之设备老化,事故处置不当,监管缺位,因此,福岛核事故既是天灾也有人祸因素。经过分析,福岛核电事故不会在我国发生,但核电站依然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必须加强安全措施,具备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能力。

第一,核电站堆型不同:我国选择压水堆技术路线与早期沸水堆相比较,在安全设计方面有很大不同,包括采用两回路,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安全壳具有很强的抗震、耐压能力,放射性不会外泄。

第二,我国核电站设计、建设严格贯彻国家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对安全极为重视。主要措施和规定有:

1.核电站厂址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不允许存在影响核电安全而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因素,包括地震断裂、活动断层、溶洞、火山活动及严重人为事件,如飞机坠毁、化学品爆炸和着火等。为保证核电站抗震稳定,反应堆厂房首选建在完整基岩上。

2.核电站要求干厂址,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水淹。核电厂坪标高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厂址地区可能发生各种气象条件下,如台风、海啸、海平面上升、暴雨、上游溃堤、潮水及波浪影响,并具有较大裕量应对极端外部事件叠加的最大洪水,按照千年一遇考虑,确定核电厂坪标高。

并建防洪防波堤坝。核电站防洪排水同样有严格要求,保障畅通不会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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