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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拟审批6个电力项目(火电5个 水电1个)环评文件(附文)

2015-02-27 12:2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江苏环保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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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市睢宁县

建设单位:

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54.75万吨。拟采用2台日处理能力为35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工程拟设置2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75t/h余热锅炉,1台装机容量为12MW的纯凝式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21972.86万kWh,平均上网电量为18017.75万kWh。

公众参与情况:

1、本项目环评于2013年11月25日在《今日睢宁》报纸上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并于2013年11月28日起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了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第一次网上公示。该项目环评于2014年1月8日起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了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第二次公示。同时在睢宁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2、环评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后,发放调查表征集周边公众意见,第一次共征集了231份意见(含8份团体),96.0%的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3.6%的人表示无所谓,0.4%的人表示反对。第二次共征集了199份意见,87.9%的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9.5%的人表示无所谓,2.5%的人表示反对。

3、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17日组织周边群众代表、电视台、报社记者、网民代表、镇政府相关领导(4人)近40人,到已投运多年的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参观的现场情况于2014年4月18日在睢宁县电视台1890新视线栏目进行了播放。于2014年4月21日刊登于《今日睢宁》报纸A3版。

4、本项目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介绍了本工程所采取的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接受环保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和及时处理好百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当地的环保部门对项目投运后也会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不得处理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

2、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必须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烟气经1座80米高集束排气筒排放。焚烧炉技术指标及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

3、进一步强化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坑等的污染控制措施;垃圾运输车须密闭且有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的措施;垃圾贮坑和垃圾输送系统须密闭并采用负压运行方式,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须加盖密封,确保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不得扰民。

4、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应根据水质特性进行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预处理+厌氧(UBF)+ MBR+纳滤(NF)”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建设垃圾渗滤液回喷系统,设置足够容量的垃圾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滤液未经处理排放至地表水体。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6、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焚烧飞灰经固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后,方可送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厂内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污水处理污泥应在厂内焚烧处理。

7、你公司应与睢宁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控制生活垃圾中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混入。

8、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设置厂界外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你公司须配合地方政府按承诺做好本项目厂界外300米范围内的徐州金桥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搬迁工作,在搬迁完成前不得进行试生产。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10、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对炉内燃烧温度、CO、含氧量、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HCl等做到实时自动监测,并在厂外设置显示屏,随时接受公众监督,对活性炭施用量实施计量;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和COD等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在线监测装置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的有关规定,对烟气排放及《报告书》中确定的监测点(大气和土壤)定期开展二噁英监测。

1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2、项目外围配套工程(给排水管网、输变电设施等)应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作为本项目试生产的前置条件之一。

13、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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