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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来袭我们能做些什么?

2015-03-06 11:05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火电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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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监测司负责人指出,“在今年10月前,我们将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完成辖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正式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并对外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各地都有应急预案,但说多做少

有了准确的预报信息,接下来就需要发布必要的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13年10月1日~2014年4月30日期间,全国共发布了181次重污染天气预警。京津冀共发布了95次预警,蓝色预警24次、黄色预警64次、橙色预警7次,占全国的52%。此外,山东省发布了35次黄色预警、4次橙色预警。通过预警并采取响应措施,在削减空气重污染峰值、降低重污染频次、保障群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为政府专项预案,是政府在面对重污染天气时向公众做出的承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指出,各地应该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实施,不能“说得多做得少”甚至“说了不做”。各地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各自预案存在的问题,系统论证要达到的减排目标和可采取、能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实现途径,而应急预案一旦确定,除非遇到较大变故,不应轻易更改。

截至2014年4月底,全国20个省(区、市)和194个地级市已经编制实施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石家庄等地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实践对预案进行了修订,特别是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可以说,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工作中,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柴发合指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准确的污染预报做技术支撑,到及时发布污染预警,再到何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什么样的应急预案,以及何时结束应急预案,每个城市都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从全国范围来看,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但还有很大一部分城市目前仍处于磨合期。

原标题:雾霾来袭我们能做些什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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