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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下发《泰安市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15-04-08 10:13来源:大众网泰安频道关键词:新能源示范城市风电工程风电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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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安市被国家能源局确定为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创建城市,并将于2016年进行考核验收。为扎实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建任务,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泰安市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有以下六方面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重点建设17个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3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15年底,实现太阳能利用年替代化石能源15.16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全市太阳能综合利用规模达到20.79万吨标准煤。

1.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在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泰安高新区开展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和其他工业园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且适宜光伏发电应用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要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空间。积极开展以新能源智能微电网技术为支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到 2015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达到35万千瓦,其中泰安高新区达到5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规模达到60万千瓦。

2.有序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探索更加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利用荒山荒地、农业大棚等未利用地及煤矿塌陷地,积极稳妥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建设风光互补等多能互补电站。到2015年底,全市地面光伏电站装机规模达到25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规模达到50万千瓦。

3.扩大太阳能热利用应用领域。着力推进建筑光热一体化,推广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耦合供暖、太阳能干燥房等太阳能低温应用技术,重点研发推广太阳能热泵、太阳能热发电等太阳能中高温热利用技术。到2015年底,全市太阳能集热面积累计达到56万平方米,建筑应用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全市太阳能集热面积累计达到60万平方米,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200万平方米。

4.鼓励太阳能公共照明应用。提高城市主要干道、大型景观、泰山景区等太阳能LED照明灯和景观灯的应用比例。

(二)促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应用。重点推进国能宁阳生物发电项目热电联产改造、中节能肥城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中科环保餐厨垃圾厌氧制沼和岱岳区大型畜禽粪便制沼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生物质能年替代能源量达35万吨。

1.促进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发展。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具有供热需求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到2015年底,全市生物质能热电联产装机规模达到12.6万千瓦,农林生物质燃料年利用总量达到100万吨。到2020年,农林生物质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

2.拓展沼气消纳渠道。引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大型禽畜养殖场及大型沼气工程商业化运作企业,利用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建设生物燃气、生物乙醇等大型生态能源系统项目。探索沼气作为车载天然气或送入天然气管网消纳的可行性。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办法,严格生物质的存储管理。推动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顺利投产运营,提高转化能力。

(三)推广地热能建筑一体化开发利用。到2015年底,全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年替代化石能源11.25万吨标准煤。

1.推进地热能资源勘查。做好全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规划工作,加强地热勘查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

2.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新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及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等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对10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前的规划条件中应明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

3.加大地源热泵建筑应用规模。积极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加强前期地质勘查和岩土热物性测定。在严格论证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并加强应用过程管理。优先利用水库等受大气温度影响小的深水源,避免使用浅水源,防止导致水质恶化和生态系统破坏。鼓励具有冷热需求的新建建筑使用热泵技术;鼓励企事业单位行政办公楼、高档住宅小区、医院等使用地源热泵冷热联供系统。加快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泰安高新区和龙合花园污水源热泵利用工程建设,满足市政污水处理厂周边热冷需求。

(四)有序推动风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坚持风电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风电场,确保风电有序开发建设。建设UPC肥城刘台、国电东平、华电肥城安临站等五个风电工程,增加风电装机24.68万千瓦,年发电量4.57亿千瓦时。到 2015年底,全市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9.63万千瓦,年替代化石能源量达到18.4万吨。到2020年,全市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年替代化石能源量达到37.3万吨。

(五)努力实现新能源汽车突破性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中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的规定,逐步提高公务用车、公交车辆、景区车辆新能源汽车的占比,探索制定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强充电设施能力建设。到2016年底,建设完成泰安市第二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小型和户用充电桩。

(六)探索创新新能源应用模式。在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多种新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工业园区提供低碳清洁的电力和热力服务。鼓励泰开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基础上,配套建设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和智能微网系统,提高园区电力安全供给保障水平。鼓励采用地源热泵满足园区生产用热、生活和办公采暖等用热需求。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1-2个、到2020年建成3-5个工业园区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多领域应用模式。依托中信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探索中高温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沼气工程中的示范应用。在中低温太阳能热利用方面,积极推进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污泥干燥、工业原材料烘干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应用。到2015年底,全市建成2-3个、到2020年建成5-8个太阳能光热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原标题:泰安市公布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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