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电力质监机构行为、督促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能源局自2014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对辽宁、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肃、湖南、贵州、内蒙古(蒙东地区)等省区进行了督查,其中江西省作为能源局驻点督查地区。根据各地督查情况,形成此报告。
一、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7月底在江西南昌召开启动会,制定专项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监管督查组,全面部署专项监管工作。辽宁、吉林、安徽、山西、江西、甘肃、湖南、贵州、内蒙古(蒙东地区)等省区所辖派出机构按照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现场检查。
本次专项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贯彻落实情况、《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系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以及监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本次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程主要侧重于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大容量、大机组发电工程,以及风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
现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开展检查,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抽查实测、跟踪检查、座谈评议等方式,同时,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
从本次专项监管和现场督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都比较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职责,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转,在电力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总体保持了电力工程质量基本受控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印发后,大部分单位能够积极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努力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9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承办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发布及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发布典型案例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汇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
5月19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承办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发布及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发布典型案例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汇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
5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4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第二产业用电量5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第三产业用电量1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
5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4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第二产业用电量5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第三产业用电量1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
5月16日,国能福州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已顺利通过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审查,完成备案工作。该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公司生产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强电力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结合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决定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管核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的通知云监能通〔2024〕
5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现将电力行业681座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4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国
5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三溪口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三溪口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25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来《关于三溪口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4〕5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3日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0号,以下简称第10号令),有效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3日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0号,以下简称第10号令),有效规范
5月9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北京应约会见来访的巴基斯坦计划发展部部长阿桑·伊克巴尔一行。双方就深化中巴能源合作,特别是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及下一步合作方向和重点等交换了意见。章建华局长充分肯定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指出,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场景预想,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提升预案方案的
11月10日,天津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在培训中心组织质监效能提升培训会,深入学习国家最新的管理规定、大纲要求;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及建议,谋划明年质监工作。各项目站、直属站副站长及专责,各供电单位、建设公司(监理公司)、送变电公司、三源公司近40人参加。天津中心站充分发挥对各项目站
2023年4月19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召开现代供应链平台建设工程第一次技术联络会。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卫江,物资管理部、计划发展部、生产科技部、电力信通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物资管理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公司现代供应链平台建设规划情况的汇报,明确了项目建设实施各方
3月7日至9日,国家能源集团检查组一行7人到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公司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分为综合、现场、机械三个小组,通过深入施工现场,资料调阅,人员交流等方式,全面检查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建设、三十项施工反措落实情况。检查组表示该厂基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审批的通知。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审批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督查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对电力质监机构的业务监督指导,提高质量监督水平,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督查。通知
电力建设施工领域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层出不穷,施工企业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依然突出,人身伤亡事故集中,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2021年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加大监管力度,对广东、广西和海南省(区)内4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违法分包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累计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情况的排查梳理,对于开复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各派出机构要会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抽取一定比例的电力建设工程开展“
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电力安全监管机制,并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