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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全文)

2015-05-13 09:3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火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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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30.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厅)

(十)大气环境管理。

31.全省实现PM 2.5监测全覆盖,太原市建设2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其他10个设区市分别建设1个国家直管监测点。(省环境保护厅)

32.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管理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进展,并实现逐月动态更新。(各有关单位)

33.完成省级和设区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

34.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省环境保护厅)

35.指导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严肃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省环境保护厅)。

36.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逐月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其排名;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及污染源监测信息。(省环境保护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和通报,组织对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统筹开展本行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本地区的行动计划,确定治理项目进度安排、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及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省环境保护厅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强化科技支撑。

组织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研究、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污染源来源解析及治理技术,以及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报预警技术等研究,每年形成阶段性成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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