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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达北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5-05-15 15:18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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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有扬尘、噪声、废污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等;

运行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影响、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变电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等。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

变电站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洒水、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环境影响。运行期通过优化设计,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对距离,设备订购时提高金具的加工工艺,可有效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合理布置主变位置,选择低噪声设备(距设备外壳2m处噪声级小于75dB(A)),可有效降低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在变电站厂界超标范围设置噪声控制区域,禁止新建居民、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可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设置事故油池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变电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②输电线路

输电线路在居民附近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经过林地时采用高架塔跨越,减少林木砍伐;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植被进行恢复,施工场地恢复原有地貌;线路经过草地时,将严格限定施工道路,车辆不得在草地上随意行驶;塔基定位时应尽量选择田埂,减少耕地面积,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施工。

线路跨越黄河施工时应采取以下污染控制措施:①在跨越黄河处塔基施工场地应设施沉沙池,防止泥水外溢,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在跨越黄河施工时,不能在黄河岸边附近设置堆料场、弃渣场及临时生活区,对施工中固体废物集中收集送到固定场所进行处理;③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④在有冲刷的塔位及在河滩中塔位采用灌注桩基础,减少基面开方量;塔基建成后应修建护坡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⑤杜绝向黄河水体范围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不能回填利用的弃渣不得弃置于河流范围内;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宣传。

对线路下方以及边导线5m内居民房屋进行拆迁后,本工程同塔双回线路评价范围内(边导线投影外50m范围内)涉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如采用同相序排列方式,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21m;如果采用逆相序排列方式,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7m;本工程单回线路评价范围内(边导线投影外50m范围内)涉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采用三角排列方式,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9m,从而确保线路边导线外5m外、距地面1.5m高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工程为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工程已被列入蒙西电网2014~2020年规划,符合当地电网规划要求。

(3)本工程500kV输电线路路径已获得乌海市规划局乌达分局、鄂托克旗规划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同意意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4)本工程拟建乌达北500kV变电站、扩建吉兰太500kV变电站、扩建千里山500kV变电站和拟建500kV输电线路路径附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

(5)乌达北500kV变电站本期新建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原标题: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乌达北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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