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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风电2个 水电3个(附文)

2015-06-03 11:3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风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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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审〔2015〕84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文山州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

你单位申请报批的《文山州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河沟水电站位于文山州麻栗坡县境内,是以单一发电为开发任务的无调节引水式电站.拟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61万元(含水保投资89.55万元),在盘龙河二级支流大河沟及其左侧支流上分别建设取水坝(1#坝最大坝高3.2米,2#坝最大坝高4.98米),同时配套建设引水明渠(10米)、压力管道(1#压力管道1260米,2#压力管道1410米)、压力前池和发电厂房等相关设施,总装机容量为3200kW(4×800kW)。

2013年12月,麻栗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发〔2013〕411号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电站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原则,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行中必须落实下泄生态用水放流专用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电站初期蓄水和运行期1#、2#取水坝后分别泄放水量不少于0.008m3/s、0.032m3/s,当天然来水量小于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时,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流量进行下放,确保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切实履行承诺,在不影响项目区及下游生产、生活和农灌用水的前提下方可引水发电。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用水需要。

(二)认真落实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及水保措施。做好渣场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建设,渣场设计中沿河一侧及沟口上游须设置多道挡墙。电站厂房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避免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隐患。

(三)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须设置禁鸣和限速的醒目标志。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定期保养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易泼洒物料遮盖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粉尘的环境影响。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四)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五)加强环保宣传和管理,禁止库区饲养外来物种和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试运行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须报文山州环境保护局批准。

四、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与批复方案发生变化须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我厅审批环评文件。

请文山州、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25日

抄送:文山州环境保护局,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大学。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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