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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超标不整改 咸阳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罚1580万

2015-06-03 14:18来源:华商报作者:郝蕾关键词:煤化工煤化工企业陕煤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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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改,按日计罚,当地环保部门对于恶意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对此前37天的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计罚,累计罚金达到740万元,并再次要求企业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前不得开工生产。

可等到3月底,第二个整改期限到期时,环保执法部门第三次走进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所有违法行为依然如故,甚至还发现了新的水污染问题。接连两次无视环保处罚决定,这一次,环保部门重新给企业算了账,从1月8日首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到3月27日第三次检查仍旧未整改,期间整整79天,原先20万元的罚款,在79天后变成了1580万元。

据省环保执法局介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但尚未缴纳处罚。据悉,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恶意排污可被按日计罚

新《环保法》规定,对排污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的举措,来提升企业违法成本,遏制企业肆意超排和违法行为无限期延续的问题,这也成为给环保执法部门配备的“超级武器”。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恶意且严重的排污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及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原标题:排污超标不整改 咸阳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罚15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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