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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审批2个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2015-06-10 11: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中电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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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江苏环保厅审批2个火电项目

关于对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15﹞57号

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项目筹建处:

你公司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中电投协鑫滨海(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环评估〔2015〕82号)及滨海县环保局预审意见(滨环管预〔2015〕16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滨海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拟定地点新建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大件码头一座及相关公辅工程。

二、同意滨海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污染控制水平、资源利用指标、综合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等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不设烟气旁路和烟气换热器(GGH),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8%。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低于85%。采用三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99.97%。除尘、脱硫和脱硝系统对汞的协同脱除率不低于70%。设置一座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烟气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并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煤种预测年排放总量。

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工序及灰场的扬尘控制措施,减轻各类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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