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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2015年完成电企新建、改造脱硫设施27万KW 脱硝设施100万KW(全文)

2015-07-03 14:2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环保风电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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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完成并向社会公布PM2.5 源解析工作成果。(市环境保护局)

38.各县(区)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治理和验收工作,所有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中石油大同分公司、中石化大同分公司)

39.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逐月发布各县区空气质量状况及其排名;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及污染源监测信息。(市环境保护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和通报,组织对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本行动计划制定本县区的工作计划,确定各项措施和治理项目,及实施进度、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和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开。市直各部门应按照行动计划的职责分工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提出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报告,按期完成,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二) 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加大市级公共财政投入,以奖励、补贴和贴息等形式,支持清洁能源改造、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污染企业退出等重点项目,对重点行业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三)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每月公布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工作,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各县区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开展中期工作评估

按照《大同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同政发[2013]89 号)的要求,制定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5 月26 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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