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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企业应主动适应新《环保法》制度 树立环保成本概念

2015-07-06 10:07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火电环保电力企业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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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向本报记者介绍,长期以来,电力企业能够很好地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新《环保法》实施后,电力企业的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和技术改造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逐渐趋严,能源电力企业在环保运行上已经明显感受到巨大压力。在王志轩看来,“电力企业日子并不好过。”而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处以高额罚单的案例也给能源电力企业以深刻警示。

王志轩认为,环保部制定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达到世界最严水平。在如此严格的标准之下,加之环保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这使得部分企业污染控制水平还超过了“最严”水平。

企业应尽快转变传统环保思维,树立环保成本概念

6月25日,环保部发出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7家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并将企业名称一一公布。环保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其中享受环保电价补贴的,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电力企业尤其是电力央企还是非常紧张的。”王志轩说。

陈臻认为,《环保法》的修订,给政府创新环保监管模式、监管手段,以及发挥监管作用带来巨大影响。新法明确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以及公众和权力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权,这将促使环境监管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企业基于环境执法不严而降低环保投入的传统思路需要尽快改变。

“企业要树立环保成本的概念。”陈臻表示,环保成本不仅包括企业未达到环保监管要求而投入的设备、人力和运行成本,更重要的是企业因环保而转换发展策略、改变经营方针的成本。“传统依靠拼资源、拼生产要素的企业发展方式在新《环保法》实施下寸步难行,企业必须向科技进步、经营创新要利润。”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电力企业超标排放是因为设备落后并缺乏改造资金,任凭环保部门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关停,都没办法解决。对此,陈臻表示,新《环保法》虽然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了很多严厉制裁措施,但最终目的还是要促进企业纠正违法行为,这就需要全方位调整能源利用方针,促使产业实现环保升级。

王志轩则认为,电力企业在主动适应新《环保法》的同时,也要认真研究依法运行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甚至是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原标题:能源电力企业应主动适应新《环保法》制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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