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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 “北上广”充电桩建设迎来爆发期

2015-07-29 10:58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关键词: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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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场所充电桩预留比例不低于10%

上海市充电设施按使用性质和对象主要分为三类,即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以及公用充电设施。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市共有充电桩7496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3211个,私人自用充电桩4285个。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也就是说,未来上海新建小区每十个停车位中,至少有一个充电设施。同时,上海市还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事,《规定》中指出,企业在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新能源车的话,就必须有固定车位或者所在小区必须要有充电设施。

广州:下半年每天至少要完成46个新充电桩

去年,广州市发布了《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其中要求,在2014年完成46个充电站和3000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并计划在今年底完成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1万辆,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广州市共完成1500多个充电桩,离设定的9970个充电桩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按照计划推进,下半年广州平均每天至少要完成46个新充电桩。

7月14日,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建小区、社会停车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的18%的比例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电费、服务一系列配套便利也相继出台。

原标题:政策利好 充电桩建设提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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