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储能充换电站政策正文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有了标准(全文)

2015-08-19 08:2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站电动汽车深圳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A.3.2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A.3.3 对年度计划基础设施的大修、改造、拆除、新建等作业,重大危险性电气设备设施检修,工程部应对施工作业人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作业。

A.4 日常安全教育

A.4.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主要是进行安全常识、劳动纪律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等内容。

A.4.2 工程部安全主管应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如:采用安全宣传栏、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事故模拟训练,事故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A.4.3 充电站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安全教育。

A.5 复工教育

凡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又回到原工作岗位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相同。

A.6 外来人员安全培训

负责接待的部门应对外来参观、调研的人员讲明场站内安全注意事项,可不做相关记录。

A.7 安全培训考核

A.7.1.1 新入职充电作业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后,应由培训主管负责组织进行考核。

A.7.1.2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再次培训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建议取消上岗资格。

A.8 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由公司培训主管负责保存,对于离职人员,其培训记录至少保存到员工离职半年后才能销毁。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SZDB/Z 149—2015

a) 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教材;

b) 安全教育培训照片;

c)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d) 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e) 新入职充电作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

f) 其他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站查看更多>电动汽车查看更多>深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