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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部分企业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15-08-21 09:40来源:贺州日报作者:李慧关键词:分时电价电力用户电价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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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管委会获悉,今年下半年该示范区范围内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力用户将迎来自治区落实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据了解,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提高企业高峰用电电价,而对低谷用电电价实行优惠,进而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激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按照峰谷分时电价优惠政策,电力峰谷分时为每天高峰时段6小时、平段时段10小时、低谷时段8小时。新的电价政策实施后,平段和低谷共18个小时的电价均低于现行电价。

记者了解到,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在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内的114家企业可享受与广东肇庆地区相同的基本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原标题:贺州市部分企业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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