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风电风电设备与材料企业正文

华锐风电拟向大连重工出售两子公司100%股权(附公告)

2015-09-09 09:11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华锐风电大连重工风力发电机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9月8日讯华锐风电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9月7日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公司就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与重工起重达成意向协议。重工起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尚不确定,交易价格最终以双方及相关国资委监管机构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最终定价的依据,但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不得低于目标公司净资产值。

据了解,大连临港和大连装备均为华锐风电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其中大连临港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7亿元,净资产为323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大连装备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7937万元,净资产为289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5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表示,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处置公司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避免土地闲置导致的可能被收回的潜在风险,具有必要性。因公司市场规划布局调整,大连临港、大连装备并未投入生产,两子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因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尚不确定,尚无法判断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不存在为大连临港、大连装备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大连临港、大连装备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本次签订的仅为股权合作意向书,属股权转让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意向书是否能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尚不确定,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最终定价的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实施尚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待本次收购价格确定后,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意向书及其后续的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此类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9月7日,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就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的100%股权,与重工起重达成意向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尚不确定,交易价格最终以双方及相关国资委监管机构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最终定价的依据,但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不得低于目标公司净资产值。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实施尚需要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待本次收购价格确定后,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工起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工起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此类交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华锐风电查看更多>大连重工查看更多>风力发电机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