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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该如何控制环境风险?

2015-09-24 12:3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陈宇关键词:能源企业能源上市公司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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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国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问题。比如,政策法规尚不详细、未成系统,严格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还没有建立。目前,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框架,主要由一些分散的法规组合而成,并没有法律,无法满足社会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需求。

同时,我国对IPO阶段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也较为分散。比如,在披露项目分类中环境保护部的指南列明了八项,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引列明七项,而环境保护部核查通知核查项目则为五项。此外,对突发事件环境信息披露的规定也有一定差异。

怎样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由“财务信息”披露向“综合信息”披露转变,要梳理披露要素,制定分类核查细则

目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法制转型时期,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逐渐由“环境会计信息”向“环境财务及非财务信息综合体”转变,即由“财务信息”披露向“综合信息”披露转变。

要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一方面,能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需要制度的完善和专业化的加强;另一方面,应对现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选择性继承,对其他环境法律法规中有关因素进行梳理和吸收。

作为影响能源企业环境风险的外在因素,环保法律法规的影响力也更加明显。因此,可以考虑从法律角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从预期风险中抓住风控要素。

第一,可以考虑从新环保法中与企业信息披露相关的规定,以及其他涉及企业环境管理的条文中,梳理披露要素;第二,从其他相关制度,如企业环境责任、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社会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

另外,对于目前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关核查范围、规范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改良和继承。

对于能源类重污染行业,环保问题一直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之一。随着环保部门停止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一些问题也逐渐出现。比如,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几乎完全交给市场,中介机构责任加重;不少中介机构在能源、环保方面的专业性较差,导致不能对能源企业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无遗漏的核查。

这些问题造成中介机构环保核查难度急剧攀升,在尽职调查的同时,发表意见的尺度更加小心谨慎,以免后期承担不必要的风险。由此可见,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要素明晰、具有行业特点的分类核查细则也十分必要。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原标题:能源企业如何控制环境风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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