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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拟开展配售电业务(附公告)

2015-09-29 08:2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配售电公司电力体制改革福能股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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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长江电力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

2、福能股份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2015年10月15日前足额缴付完毕;剩余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付完毕。

二、签约方基本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

(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二)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三)法定代表人:卢纯;

(四)注册资本:165亿元;

(五)主营业务:经营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三、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参与投资设立福建省配售电公司,开展相关电力供应及配售电业务,有利于发挥自身电力管理技术和经验优势,更好地开拓新的用电市场,拓展经营业务,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四、风险分析

福建省配售电公司的设立及开展相关配售电业务尚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且可能面临运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销售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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