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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吉开展节能、能源高效利用以及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全文)

2015-10-12 17:22来源:发改委关键词:能源合作风能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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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开展节能、能源高效利用以及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

7.4合作开展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吉国段建设,推动项目安全稳定运营。

八、开展新兴产业合作

双方同意探讨相关产业领域的合作,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在毗邻地区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合作。为达此目标,双方同意在以下方面的合作:

8.1加强信息通讯、新材料生产、生物技术和环境保护等产业的合作,促进人才与技术交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8.2巩固双方在广播电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研发、共同推动工业化和新技术标准的推广和应用。

九、经济贸易与投资合作

依托地区产业优势,提升毗邻地区经济贸易合作水平。为达成以上目标,双方同意:

9.1研究在双方毗邻地区建立经济合作区的可行性。

9.2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和配套工业园区,以及纳伦自由贸易区,创造有利投资环境和良好发展条件,将其打造成为毗邻地区重要合作平台。

9.3双方一致认为,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会对推动双方毗邻地区合作产生重要影响。

9.4双方同意制定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促进相互投资,保护投资人权益。

十、旅游领域的合作

依托旅游资源并考虑到发展旅游业的需求,双方同意促进边境旅游业发展,并共同开发如观光、休闲、旅游用品商店、娱乐等旅游产品。共同设计并建设旅游景点,开放新的旅游路线,向中国游客推荐伊塞克湖旅游线路。为实现此目标,双方同意:

10.1在保护游客人身安全方面加强合作。

10.2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合作。完善旅游运输网络,加强毗邻地区旅游路线的协调互动,相互衔接并延伸旅游线路。

10.3加强旅游产品营销、旅游专业人才培训、旅游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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