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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吉开展节能、能源高效利用以及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全文)

2015-10-12 17:22来源:发改委关键词:能源合作风能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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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科学与教育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

11.1鼓励毗邻地区有关行政机关、科研院所、高校在双方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广泛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探讨建立边境地区科教代表定期会晤机制问题。

11.2积极开展教育和科教人才培养领域多层面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级别专家的分级培养,扩大高校联合教学,增加赴华进修汉语的留学生数量。鼓励高校、中小学交流合作,增加互派留学生数量,积极开展教育领域国际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加强学者交流与跨学科交流,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十二、文化交流

双方商定:

12.1充分发挥毗邻地区民间、民族文化相连相通的优势,通过特色节庆、文化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加强丝绸之路等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项目的合作。

12.2加强双方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数字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

12.3大力发展会展业,共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活动。

十三、金融合作

双方注意到,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对扩大和深化毗邻地区合作十分重要,同意采取有效措施,深化金融领域的合作。双方商定:

13.1双方将创新融资方式,有效利用两国资本市场,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逐步探索建立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参与的双边金融合作模式。

13.2双方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到毗邻地区投资提供融资便利。

13.3鼓励相应的金融机构在毗邻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13.4支持和鼓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吉方授权机构开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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