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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始征选第二批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和电力用户

2015-10-28 12:51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需求响应电力消费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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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今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关于组织征选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第二批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和电力用户的通知已经下发,现将要点整理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安排,我委于今夏负荷高峰期,组织全市负荷集成商和电力用户顺利实施了需求响应试点工作,验证了本市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和实施流程的合理性,也预示着本市已初步建立起服务首都电力运行保障的可调峰资源库。为做好冬季需求响应实施工作,进一步挖掘负荷集成商和电力用户需求响应资源,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公用〔2013〕1839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公开征选第二批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和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并根据夏季需求响应实施情况对原公示推荐负荷集成商名单进行调整。此次征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集。各单位自愿申请,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负荷集成商和用户参与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需求响应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需求响应是指电力用户针对实施机构发布的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做出响应,并改变电力消费模式的一种参与行为。通过主动采取措施,临时性减少或者转移某时段用电负荷,从而减少电网高峰负荷压力。

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是将某些具备需求响应能力的电力用户集中在一起,作为整体参与需求响应,并代理相关商务事宜的服务机构。主要负责管理需求响应用户,建立自身可转移负荷资源能力,承担需求响应转移负荷量,协助用户实现控制、计量改造,制定需求响应策略并指导用户执行响应,记录改造前响应基准参数、过程参数和结果参数等工作。独立参与需求响应工作的用户视为负荷集成商。

二、申报条件

(一)需求响应负荷集成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2.无不良记录,近两年工商年检均合格;

3.主营业务包含电能服务、节能服务或电力需求侧管理等相关业务。

(二)需求响应用户。

1.应为北京市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电单位;

2.具备一定的用电计量及数据传输条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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