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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电联关于电力行业发展的五条建议

2015-11-04 08:46来源:中电联关键词:超低排放电力行业中电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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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增加水电和核电开工规模。相比风电和太阳能风电,水电和核电不仅同样具有良好绿色低碳性能,还有发电成本较低和发电容量效用高的比较优势,在严格控制电源总开工规模情况下,可适度增加开工这两类项目规模,为拉动和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电力结构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保障电力中长期安全经济供应发挥作用。

四是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外送电通道建设以及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要着力解决电源电网不协调问题,加快跨区跨省电网通道建设,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能源局《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加快组织研究编制配电网专项规划和出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电网企业加快有序实施规划,做到规划落地、项目生根、政策见效,实现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和促升级目标。

(三)远近结合、多措并举,着力“调整存量”,加快解决好“弃水”、“弃风”、“弃光”和产能过剩问题。

要从行业全局来统筹调整存量,加快解决好“弃水”、“弃风”和“弃光”和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要强化电力统一规划,真正做到各类电源之间、电源电网之间相协调,区域布局及项目与消纳市场、配套电网以及调峰电源相统筹,健全国家规划刚性实施机制;另一方面要调整新能源发电发展思路,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应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近中期优先鼓励分散、分布式开发。

同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一是建设跨区跨省通道。结合规划提出云南、四川和“三北”等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跨省区消纳应急输电通道工程,尽早核准和建设。二是严控电源开工。严格控制电力富余较多以及“弃水”、“弃风”和“弃光”严重地区的电源开工规模,集中消化现有过剩能力。

三是创新探索消纳新途径。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5〕2554号)要求,大胆探索创新,努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总结经验后推广。特别要高度重视冬季北方供热与风电消纳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加强各类机组协调调度,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积极探索风电清洁供暖工作,提高风电消纳能力。

四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增供扩销。加快建设和利用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有序开展电力交易,发挥价格在市场调节和分配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既能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企业生产,又能做大电量市场、通过激发消费量来解决电力设备利用率下降问题,实现交易各方利益最大化。同时,要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实现电力增供扩销。

(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以及实现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贯彻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

原标题:趋势丨中电联关于电力行业发展的五条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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