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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下发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2号机组等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全文)

2015-11-06 13: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电价环保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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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2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

市电力公司,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关于执行环保电价的请示》(国津滨海[2015]77号)收悉。按照电力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每千瓦时0.4049元;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每千瓦时0.3815元。

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建立运行台帐,确保国家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2015年10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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