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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建设拟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

2015-11-25 16:17来源:同花顺关键词:充电桩充电站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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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莹作的关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这是该条例第三次在常委会会议上提请审议。其中,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建设写入三审稿。

在《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的基础上,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政府要科学规划、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机动车,淘汰高污染机动车辆。据此,《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审稿提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为推广绿色能源,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污染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原标题:充电桩建设拟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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