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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关于报送2015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的通知(全文)

2015-12-11 11:53来源:中电联关键词:火电厂脱硫脱硝中电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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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电联发布关于2015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相关信息的通知,详情如下:

节能环保〔2015〕16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环保公司及相关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已连续10年组织开展了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登记工作,并相继公布了2005~2014年脱硫装置建设情况及脱硫公司业绩排序等信息,促进了火电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反映2015年火电环保产业发展情况,请你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报送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脱硝工程、特许经营、委托运营、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及再生、电除尘新技术应用等相关情况,并于2016年1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会。报送单位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因材料不真实带来的不良后果,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脱硫/脱硝工程项目

报送范围:

1、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环保公司与业主直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EPC)或设计采购合同(EP)的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以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为例,EP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吸收塔的设计。

2、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或取得业主相关投运证明文件的脱硫/脱硝项目。

报送内容:脱硫/脱硝工程项目情况。脱硫工程项目按附件1填报,脱硝工程项目按附件2填报,其中,脱硫/脱硝工程合同项目情况需提供环保公司与业主直接签订的EPC合同或EP合同中带有项目名称的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页复印件或扫描件;脱硫/脱硝工程投产项目情况需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电厂出具的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电厂出具的工程投入商业运行的证明,其内容应包括机组的名称、投运时间及环保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4、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监测(试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特许经营项目/委托运营项目

报送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环保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的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特许经营/委托运营项目。

报送内容:特许经营/委托运营项目情况。其中,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委托运营项目按附件3填报,脱硝特许经营/委托运营项目按附件4填报,并提供环保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特许经营/委托运营合同中带有项目名称首页、特许权或委托范围页及签字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投产项目

报送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投运的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安装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项目。

报送内容: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投产项目按附件5填报,并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电厂出具的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或投入商业运行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出具的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竣工验收的文件或性能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火电厂电除尘新技术工程应用情况

报送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配套的低低温电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和移动电极电除尘技术投产及合同项目。

报送内容:火电厂电除尘新技术工程应用情况,按附件6填报。

(五)火电厂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及再生业绩情况

报送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已投运的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配置本企业生产的催化剂或再生催化剂的工程项目。

报送内容:火电厂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及再生业绩情况,按附件7填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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