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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印发2个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附文)

2015-12-16 13:2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烟气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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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浙能乐清发电厂一期2×600MW机组脱硝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浙发改基综〔2015〕8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省、嘉兴市及嘉兴港区有关单位对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三、建设、设计、总承包、监理、生产单位

(一)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二)设计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主要施工单位: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五)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工程调试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七)生产运行单位: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长安桥村。

五、工程建设主要依据

(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2〕1439号文)。

(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烟气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2〕141号文)。

(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3〕5号文)。

六、工程概况

浙江嘉兴发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项目是在二期工程的#3、#4机组上进行。

该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液氨为还原剂,设计脱硝效率不小于70%,脱硝装置可利用率不低于98%。

脱硝系统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的位置,SCR装置垂直布置。该工程在三期工程已建成的储氨区域预留的场地上扩建2座100立方米液氨储罐,2台每小时产生1500千克的液氨蒸发器等设施。并对两台锅炉原有的四组空气预热器、引风机等进行改造,取消原有的增压风机等。

项目工程主要设备采用招标采购国产的设备。脱硝用氧化钛基催化剂(蜂窝式)由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生产;SCR反应器由浙江电力设备总厂制造;改造工程所采用的“引风+脱硝+增压”的“三合一”引风机由上海电气电站环保有限公司供货。

本工程是在厂区围墙范围内进行,没有新增用地。工程实施主要结合机组大修期间进行,共施打钻孔灌注桩116根,安装钢结构(包括对原有结构补强)2200吨,耗用钢材700吨、各种电缆122.9千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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