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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建充电桩:五部委联合就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2015-12-17 09:00来源:南网50Hz关键词: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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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联合下文,就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公开征求意见!

在公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为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

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

中央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

奖励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

1、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标准车,下同)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

2、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

3、其他省(区、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0.5%、1%、1.5%、2%、3%。

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原标题:快来建充电桩|五部委联合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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