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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签署30余项能源等合作文件(附名单)

2015-12-18 07:49来源:外交部关键词:能源合作电力行业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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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2013-2017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纲》的基础上,扩大并深化长期互利合作,重点关注在火箭发动机、航天电子元器件、对地观测、月球与深空探测、卫星导航等领域合作。上述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工业、科技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

——积极开展工业合作,并为此决定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设立工业合作分委会,同时撤销原有民用航空合作分委会。

——继续推进和深化民用航空领域合作,推动落实大型项目,包括联合研制项目,扩大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合作,加强材料、工艺等科技领域和适航领域合作。

——继续加强两国海关合作,有效落实“绿色通道”、监管结果互认、集装箱供应链安全保障项目,在海关干部培训、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违反海关法行为、加强边境海关合作方面加强协作。

——深化科技与创新领域合作,推动在优先领域实施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在核聚变和高能物理等领域发展全面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深化环保合作,密切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框架下的相互协作。积极探索推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框架下的环保合作。双方强调已开始顺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候鸟及其栖息地环境的协定》,将继续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跨界自然保护区方面开展合作。

——进一步深化林业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在边境森林防火联防、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建设木材深加工园区等领域的定期沟通与协作。

——加强双方在会展领域的合作,根据《关于筹备和举办中俄博览会的谅解备忘录》,共同办好2016年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举办的第三届中俄博览会,支持两国企业相互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展会、论坛等活动。

——加快推进《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伙伴协定》谈判进程。

——在使用俄罗斯远东港口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中俄过境运输及陆海联运方面加强合作。

——继续合作建设同江-下列宁斯阔耶跨境铁路桥。

——继续推进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设立口岸工作,联合开放开发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

——落实两国元首2015年9月3日在北京会晤期间见证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俄边境黑河市(中国)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俄罗斯)之间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跨黑龙江(阿穆尔河)跨境索道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修订1995年6月26日签署的〈中俄关于共同建设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大桥的协定〉的议定书》。

原标题:中俄签署30余项合作文件 涉及能源金融等领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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