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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无法可依”的风火利益交换之门谁来堵?

2015-12-23 08:40来源:中国风能协会关键词:风电企业火电企业风电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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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在今年4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到“加快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今年1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

然而就在中国各省被大范围雾霾笼罩,国家大力推动发展新能源项目的时候,云南省工信委却于2015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5年11月和12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314号文件),文件提出风电企业补偿火电企业,将风电部分收益支付给火电企业。以国家批复火电企业平、枯季节上网电价为计费标准,风电企业将计费标准的60%支付给火电企业,根据云价价格【2015】36号文件目前云南电网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563元,按要求风电每千瓦时将要补偿给火电0.21378元(0.3563元/度*60%)。(注:云南全省风电11月、12月上网电量约18亿千瓦时,照此计算云南风电企业将无偿补给火电企业3.8亿元,这将是十五个5万千瓦风电场一年的收益利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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