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内蒙古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2016-01-12 09:44来源:内蒙古发改委关键词:能源管理节能降耗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指南,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采取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最佳实践,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3.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能耗和能效标准

加快修订自治区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能耗限额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自治区强制性能效标准衔接的机制,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体系。

4.强化能效“领跑者”指标运用,发挥示范效应

根据能效“领跑者”指标和能耗、能效整体水平,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转化为制定节能目标、开展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建立能效“领跑者”案例库,适时向社会发布能效“领跑者”案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5.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能效“领跑者”单耗指标、能效水平、质量性能等监督检查,将能效“领跑者”列为自治区节能监察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单耗指标弄虚作假、能效虚标、认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入围资格并予以曝光,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单耗或能效指标不稳定,不能达到能效“领跑者”标准的,取消其“领跑者称号”。严禁冒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称号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加强能效“领跑者”企业(单位)能耗数据采集监测工作,鼓励企业(单位)将主要能耗数据报送至自治区能耗数据监测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统筹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工作调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制度取得实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严格能评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和设备。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宣传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制度影响。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管理查看更多>节能降耗查看更多>节能减排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