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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发改委废止风电产业三件规范性文件

2016-01-14 09:05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风力发电风电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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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计委、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为了有效利用我国丰富的风能资源,促进我国风电建设的更快发展,决定从2003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约20个1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场,并完成风资源评价和提出风电场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省为单位对风能资源进行初步评价,初步确定可开发1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场址,并向我委推荐1~2个大型风电场址,开展风能资源测量评价、地质勘探和预可行性研究等风电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作成果

初步掌握全国风能资源的分布特点和可以开发大型风电场的场址状况,完成近期开发的风电场风资源测量和评价、地质勘探和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具备进行特许权招标建设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运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技术,建立全国风能资源及主要风电场数据库。

三、组织管理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由我委负责,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技术管理。各省(区、市)

计委负责各自范围内风电场评价选点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经费来源

各省(区、市)大型风电场前期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安排。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技术标准、数据库编制等所需费用由国家安排。国家承担的经费由我委负责安排,各地方承担的经费由各省(区、市)计委负责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要尽快编制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和大型风电场选址的指导手册,提出开展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价、地质勘探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工作大纲和技术要求,抓紧落实开展全国大型风电场前期工作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省(区、市)计委要按上述要求,落实工作经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将在上述有关准备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承担单位,由各承担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具体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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