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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12亿购脱硫设施资产(附公告)

2016-02-15 07: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综合关键词:国电电力火电火电脱硫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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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1.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龙源环保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龙源环保七家分公司相关脱硫资产进行了评估。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359-12,13,14,15,16,18,19,27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30 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脱硫设施资产的账面值总计为 109,635.39 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值总计为107,563.17 万元(不含增值税)。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转让价格是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加上相应增值税,总计121,877.28 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及签署时间

2016 年 2 月 5 日,转让方(龙源环保)与受让方(国电电力所属八家火电企业)分别在北京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二)协议涉及交易标的

龙源环保各特许经营分公司脱硫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加上相应增值税。 本次资产转让项下的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不晚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一次付清全部转让款。

(四)交割前提条件及时间

1.交割的前提条件:

(1)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已获得签约双方各自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通过;

(2)国电科环已就相关交易获得国电科环董事会及独立股东的批准,且相关交易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

(3)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已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权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包括国电科环上市地监管机构)的核准、批准、授权或备案等;

(4)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涉及的需第三方同意事宜,已取得所有第三方的同意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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