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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 傅莹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文字实录)

2016-03-04 11:20来源:中国网关键词:两会聚焦两会影像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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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发言人好,我的问题和立法工作有关。我们注意到,最近十年由全国人大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都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比如物权法、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法等,但是我们注意到这次慈善法草案也提请大会审议了,有人认为这部法律好像份量不够,这样安排是有别的考虑?不知这个问题发言人怎么看?

傅莹:

慈善法份量是很重的,不要低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应该说中国人还是有扶贫济困的传统,尤其是这些年中国社会财富增加比较快,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有需要的人,所以慈善事业发展是很快的。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和扶持,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

给你提供一个数字,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就扩大到了1000亿人民币,增长还是相当快的。社会上慈善组织、机构也是蓬蓬勃勃发展,像雨后春笋一样,另外还有很多个人参与其中。我看数据上显示,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他们代表着我们国家文明的提升。

大家也知道,在监管方面也还是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公众认为慈善捐赠的结果到底怎么样不托底,所以我们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所以,对这部法律的审议和实施,这个过程确实非常重要,我们也希望代表们认真审议,希望通过这个过程尤其是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谢谢。

2016-03-04 11:25:13

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的记者:

谢谢主持人,发言人您好。我们注意到西方媒体对于所谓维权律师被逮捕有很多报道,而且有评论认为这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相矛盾的,我们想知道人大对此如何评价?谢谢。

2016-03-04 11:26:08

傅莹:

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我准备这次记者会之前有很多座谈会,其中有一场是与中国律师协会进行座谈。应该说,在中国律师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了,无论是在社会生活当中,还是在经济活动当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搞搞清楚,所以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的律师成长是比较快的,大概是1979年恢复了中国的律师制度,当时全国的律师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现在已经到30多万人了,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每年增长的速度很快。

关于外界经常议论到的一些个案,我想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我倒是想说,我认为“维权律师”的提法,我听很多人讲不是很赞同这么讲,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们国家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律师来讲,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谢谢。

2016-03-04 11:26:46

德国世界报记者:

现在中国以及外国的非政府组织都对中国全国人大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非常关注,也有很多争议。大家都关注这部新法将给予公安部门更多监管权力。我想问的问题是现在这部法律审议的情况,将在最近决定还是在不远的将来对这部法律进行更进一步的审议和通过?

傅莹:

谢谢。关于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人大常委会去年进行了两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的全文在网上都公布了,在广泛地征求意见,不光是征求国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因为这部法律将来的实施确实是要涉及到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的权益,所以也注意听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外国机构的意见。我们也组织了德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一次专门的座谈会,好像是外交部的副部长与德国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座谈,交换了意见。我自己到美国访问时,听到美国有不少关于这部法律的关心和关注,我做了很多解释,同时也带回来很多建议和意见。应该说,这部法律听取各方意见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定哪次常委会提交审议,主要还是要梳理各方的建议、意见,把这部法律修改完善好。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是一个很活跃的群体,数据显示,现在中国已经有7000多家,主要是在环境、科技、教育、文化等很多领域,给我们带来有益的经验,也带来了资金。我自己的家乡内蒙古有些地方沙漠化很严重,就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那里帮助治沙,而且效果也是很好的,也因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中外交流的方式,所以我们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

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这个领域的活动,我们需要在法律当中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禁止的,主要就是要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而不是阻止或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有益合法的活动。

你问到公安部,目前的草案中是由公安部负责这项工作的,在中国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外国人到中国来,包括记者入境、居住要办手续,都是公安部门来办的,所以由公安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比较顺理成章。谢谢。

2016-03-04 11:29:1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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