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市场正文

【超全整理】中国生物质投资周监测报告

2016-03-07 10:10来源:微能源关键词: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料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三,发展生物质能的目的之一是改善生态环境,切不可适得其反。目前在北京郊区,生物质能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很少得到有效利用。我国每年烧秸秆1.5亿吨,部分地区重雾霾问题,原因之一就是燃烧秸秆。工程副产品的再利用(回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仅影响到生物质能项目的持续运营,而且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第四,要将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由于我国生物质能源起步较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市场主体只是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技术、装备、能效和盈利等方面整体上水平不高,生物质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渠道也比较单一。应立足我国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的需求,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生物质燃气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一批以自主知识产权武装起来的生物质能源生产加工企业,以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加快生物质能源的商业化进程。

第五,坚持自主开发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路线。我国生物质能源技术科研机构分散,专业人才匮乏,并且技术研究、推广以科研力量较为薄弱的中小型企业为主,在一些简单技术改造、组装上能力尚可,一旦涉及重大技术攻关则显得力量不足。结合我国目前发展情况,应重点培育气化合成生物燃油、糖平台转化生物油品,以及生物天然气三项产业化技术与装备的系统集成。

最后,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后期管理。这一点也是经常被忽视的。目前,一些生物质能项目运营配套服务体系普遍缺失或流于形式,地方政府把过多精力放在项目申请与建设上,而对后续的运行管理重视不够,投入精力较少。生物质燃料的排放本来完全可以达到甚至优于清洁的天然气锅炉,但因为不合理使用及锅炉配套监管不到位,燃料本身受到牵连,影响行业声誉。三分建,七分管。生物质能项目的运行好坏与后期管理维护水平密切相关。

【投资政策】

拨开生物质能源迷雾 行业冰火两重天局面或打破

相比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跃进式发展,生物质能一直扮演着“配角”。业内专家认为,生物质能应有的作用还未得到根本体现。目前,我国生物质能领域遭遇冰火两重天,如何直面挑战迎接机遇,仍是行业需要面临的关键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其中,生物质能是以农林等有机废弃物和边际性土地种植的能源植物为原料,生产的绿色能源。生物质能具有资源丰富、可再生、清洁环保、低碳排放、储存和运输便利等特点,并且与“三农”关系紧密。在我国,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意义重大。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计划实现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而“十二五”规划中的2015年政策目标为1300万千瓦,未来五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复合增速约18.2%。另外,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为生物质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支持。

国际能源组织2012年报告称,生物质能是世界第四大能源,占世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78%;提出为实现2020年控制大气升温2℃的目标,需提高生物燃料产量1倍以上,其中先进生物燃料要求达到现产量的6倍。在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可以说大有可为!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生物质能的利用似乎已经迎来了黄金契机,但我国生物质能领域的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又将面临怎么样的机遇?

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透露的“十二五”生物质发电装机为1300万千瓦,较过去5年约550万千瓦的数字实现翻番增长。这让市场仿佛看到了生物质发电产业的春天即将来临。然而,从近期市场上生物质发电企业的表现来看,春天的气息似乎离现实尚远。

国内生物质产业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完全依靠政府补贴促发展的阶段。尽管国家财政已出台对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依据当地的脱硫电价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补贴,但企业普遍的反映是,这一补贴标准并不足以弥补企业因发电成本一路上涨所带来的经营困境。

虽然市场潜力无限,但生物质能企业亏损甚至破产退出的事件却屡见不鲜。究竟生物质能如何才能发展壮大,企业又该如何方能实现盈利?这成了横亘在生物质产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生物质能的发展还没达到应有的战略程度,和很多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应该急起直追,把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一个重要的方面去抓好。”

业内专家指出,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有关部门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其次,由于现行的上网定价政策难以支撑生物质发电厂的正常运营,因此,有关方面要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价格法》中“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有关法规要求,从保证农民利益和生物质发电行业基本生存能力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生物质发电电价。

原标题:【微·生物质】2016年第9周,中国生物质投资周监测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物质发电查看更多>生物质燃料查看更多>垃圾焚烧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