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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备行业深度报告:充电桩建设在爆发风口

2016-04-28 08:34来源:东北证券作者:龚斯闻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设备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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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到,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到2020年国内充换电站数量达1.2万个,充电桩达450万个。从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划来看,预计未来5年的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分布将较为平均,每年新增2000座充电站和10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左右,未来5年充电设施的总投资将在千亿以上。相较于2015年的建设规模,2016年的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将出现大幅跳升。

2.3.完善充电设施安装基础,扫清外部障碍

充电设备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有外部安装环境的支持,在之前的充电桩推广过程中,面对很多小区物业和停车场并不欢迎充电桩的安装,老旧小区安装条件不足等问题,对充电桩的推广造成了很大的外部障碍。

在《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也提到电网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住建部在2015年12月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2)引导业主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统一改造居住区停车场,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和改造居住区、停车场、城市支路上的照明设施建设充电设施。

(3)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能源局在2016年4月发布的《关于征求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明确了按照“适度超前”和“一表一车位”的原则对现有小区停车位进行设备改造,新小区预留电表,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等并要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从充电桩的整体安排来看,至2020年分散式充电桩安装目标为480万个,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通过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的前期规划和配套基础,加快审批流程,扫清安装障碍,创造良好的安装条件,分散式充电桩的建设能够加速推进,更多的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将主动寻求充电运营企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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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充电设备行业深度报告:充电桩建设在爆发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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