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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哪家强?拼售电要了解这些】售电一周要闻(0503-0506)

2016-05-06 11:2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一周要闻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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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经验】国外售电公司类型及售电市场运行机制经验

国外售电公司类型包括:一是改革前的原供电企业;二是拥有发电资产的售电公司,即发售一体公司;三是电力、天然气等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四是不拥有发电和电网资产的独立售电公司等。在售电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售电公司多是与发电、电网和天然气等大型集团相关联的独立法人公司。

从市场准入机制来看,大多由国家监管机构负责审批,通常对售电主体的经济规模、技术水平、从业经验、财务信用状况等有一定要求。在财务状况方面,大部分国家对经济规模没有限制,但都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状况方面,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提供信用证明。在技术水平方面,大部分国家对从业经验、技术资质等有一定要求。

从售电市场交易机制来看,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是购售电交易,通常也从事与此相关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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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改进程】对比政策研究 《电力法》何时修改?

在《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核电管理条例》被列为“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成为“预备项目”;广受瞩目的《能源法》被列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也成为“预备项目”;而《能源监管条例》则仅仅成为“研究项目”,排位在“预备项目”之后,想必会令小伙伴们对能源监管无法可依的担忧加剧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对于这一点,观茶君深感欣慰。15年8月份,观茶君曾写过一篇《电力法修改难产,换个改法试试?》的旧文发表在电力法律观察里,提出:在修改《电力法》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做出决定,暂停《电力法》某些条款的执行;或者,授权国务院做出调整,为电力体制改革扫清法律障碍;同时,如果有其他影响电力体制改革的法律障碍,也应按照该原则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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