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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丨王秀江:中国煤化工做不到绝对“零排放”

2016-05-06 13:08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张继勇关键词:煤化工煤炭企业煤化工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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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14年9月,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曝光,事件主角正是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随后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又多处出现类似状况的蒸发塘。经过这些污染事件之后,有关部门禁止企业建设蒸发塘。您对此有何看法?

王秀江:蒸发塘又称晾晒池,其功用类似于海边晒盐的盐场,原意是利用自然作用(日照、风等),对废水处理流程最后留下的高浓度含盐水进行处理,最终在西部等缺乏纳污水体的地区,做到废水的“零排放”。但在现实中,一些工矿企业排入蒸发塘的,并非处理后的高浓盐水,而是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污水,甚至有个别企业偷偷借此名义进行渗坑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使蒸发塘沦为排污之地。

去年5月份,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蒸发塘管理。这个文件规范了蒸发塘的使用,同时,也关停了一部分乱排放的企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持赞同意见,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也有些地方搞“一刀切”的方法,所有蒸发塘一律不让使用。对这种做法,我们持反对意见,因为违法乱排的现象只是一少部分,搞“一刀切”,对那些规范化使用的企业会造成伤害。

记者:您认为怎样才算规范化使用蒸发塘?

王秀江:建设蒸发塘的初衷是容纳无法进一步处理的那些高浓盐废水,按照标准这些高浓盐废水不能含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在排入之前要经过生化等一系列处理手段,尽可能把这些物质处理掉,水中的氨氮、盐、悬浮物等指标都要符合标准。如果蒸发塘的水是达标的,水塘的颜色与大海的颜色相差不多,站在水塘旁边不会嗅到任何异味。反之,就会出现媒体上曝光的气味剌鼻的黑水池。

有些企业把蒸发塘当作污水暂存池、事故池,将大量高浓盐污水直接排入,完全违背了政府批准建设蒸发塘的初衷。这也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一刀切”地取缔了蒸发塘,要求企业做到污水绝对“零排放”。但蒸发塘出现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错不在蒸发塘本身,监控监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记者:蒸发塘有无使用年限?如果到了使用年限将怎么处理?

王秀江:按照现在蒸发塘的设计使用年限,大概是几十年,与所建工厂的寿命差不多。蒸发塘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只能封存做无害化处理。也有专家提出,几十年后对这些剩下的高浓盐进行资源化利用,目前来看不太可能。因为经过风吹日晒,里面又掺进去了很多沙尘,导致成分更加复杂。不过,也许随着科技的进步,到几十年以后也许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

记者:对于没有蒸发塘的企业,其废水又是如何处理的?

王秀江:没有蒸发塘的企业,废水除了中水回用以外,剩下的只能进行结晶化处理。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盐分质提取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分质后的盐从颜色上来看,与工业用盐没有区别。但此类盐还没有形成标准,这就意味着没有下游企业敢用,企业只能在自己的工厂里做密闭式暂存处理。

据我了解,目前氯碱和印染行业所用的工业盐量还是很大的,如果提取后的工业盐能够达标,可以弥补一部分缺口,还可为煤化工企业分担治污成本。

现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标准处正在联合环保部的专家进行讨论,请业内专家对这一部分盐进行全分析,确定里面的成分,然后找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这样企业就可以依照标准提取里面的盐成分了。

提取后所剩下的20%的杂盐,不仅有COD的成分,重金属和芳杂环等物质的含量也可能超标,只能暂定为危废。其处理方式也只能按照危废的标准来进行,目前每吨的处理价格要三四千元,另外还有运输成本。高处理成本给企业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原标题:提高科技水平是煤化工企业的惟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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