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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文|能源局发布2015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信息

2016-05-11 16: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家能源局水电站水电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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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5年,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各派出机构和大坝中心积极履行大坝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各电力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信息化建设及除险加固等工作。2015年,国家能源局已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大坝运行正常,未发生垮坝、漫坝等事故。现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信息通报(2015年度)》予以公布。希望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努力确保2016年度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信息通报

(2015年度)

一、大坝运行安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底,已注册登记水电站大坝426座,其中甲级379座,乙级46座,因电站重建未定级1座。已登记备案水电站大坝为94座。注册登记备案水电站大坝合计520座。

2015年,已在国家能源局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状况总体正常,无病坝和险坝,未发生垮坝、漫坝事故。大部分水电站运行单位能按要求开展防洪、水库调度、大坝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等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换证,开展工程安全鉴定和定期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落实整改,确保了大坝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工作情况

2015年,国家能源局起草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的形式发布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制定印发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6号)和《水电站大坝定期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召开了水电站大坝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几年全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大坝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了汛期和下阶段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工作任务。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认真履行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及时开展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定期检查、信息化建设、除险加固等工作。2015年,有22座投运多年的水电站大坝陆续申报登记备案或申请注册登记。根据年度计划和大坝注册申请情况,大坝中心及时开展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现场检查和评审工作;根据定检规划、年度计划和新申请注册登记大坝的实际情况,大坝中心及时开展相关大坝的定期检查工作,针对性地指导电力企业开展大坝除险加固等工作。

(三)主要问题

1、少数电力企业对已投运的水电站大坝,既未按规定开展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也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备案。

2、部分电力企业在组织开展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时,因对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不熟悉,对大坝运行安全不重视,致使工作进度缓慢,影响了大坝注册登记进程。

3、部分电力企业疏于日常管理,对于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或大坝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组织整改。

二、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及登记备案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大坝中心共受理72座水电站大坝的注册登记申请,其中首次注册登记36座,注册登记换证36座。共办结98座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受理并办结32座大坝的登记备案申报和10座大坝的延续备案申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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