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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合计13500辆以上

2016-05-17 10:18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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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支持政策。

在国家补助基础上,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助政策,各地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对车辆购置和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贯彻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力度。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执行大工业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二)强化检查考核。

各市应认真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确保完成2016年推广目标,并加强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分析。

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省新能源汽车办提供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车型、运行情况,充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省市财政补贴兑付等情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年度推广目标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定期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1.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2.2016年江苏省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注:1.公交车:含城市公交车、镇村公交车及通过租赁等方式从事公交运营的车辆(需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

2.其他客车:含道路客运车辆、企业自备车辆等。道路客运车辆指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的客车,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客车、包车客运客车、旅游客运客车;企业自备车辆是指企业单位购买的用于企业员工通勤及商务接待等用途的车辆;

3.邮政、物流车:指获得道路货运资格、提供货物运输的车辆;

4.市政、环卫、工程车等:提供城市道路清洁环卫、工程维护、巡逻等用途的车辆;

5.出租车:具备出租运营资格、提供城市出租车服务的车辆;

6.私人及企业用车:私人消费者或企业购买的用于自用的车辆;

7.公务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8.租赁车:以整车长租或车辆共享模式应用的车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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