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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四年以后电动汽车将“走哪充哪”

2016-08-05 15:03来源:滁州日报作者:刘晨关键词:充电站充电设施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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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城3座充电站10月“上岗”

公共充电站的“快充桩”输出功率大,因此充电效率可比“慢充桩”高数倍。而滁城市民到今年10月即可体验到“快充”的速度。

王喜君告诉编者,目前,滁城已有3座公共充电站正在紧张地建设当中,分别位于原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和市政务中心附近,其中琅琊区政府充电站和南谯区政府充电站将分别配建4个充电桩,政务中心充电站将配建8个充电桩。这3座公共充电站共16个“快充桩”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运。

另外,滁州市内的南洛高速嘉山服务区、宁连高速釜山服务区和徐明高速桥头服务区的公共充电站也在建设当中,均按照每个双向服务区建2座、每座4桩的标准建设。

新建小区需预留充电条件

《意见》提出,根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现有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充电设施以慢充桩为主;鼓励有条件企业单位对自有的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以满足职工充电汽车充电需求,充电设施以慢充桩为主;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20%的比例配建充桩,充电设施以快充桩为主;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老旧小区改造时,配套停车场充电桩应按照车位数量的5-10%配套完善充电桩布线条件,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先行按照5-10%的比例配套完善充电桩布线条件。

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将减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居民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可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装;现有停车场(站)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的,不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新建建筑物内同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新建建筑项目按照基本建设流程进行审批。

4年后电动汽车“走哪充哪”

根据计划,滁州市将按照“满足需要、节约资源、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自用、专用、公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单位或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园林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

按照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为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采用集中充电与分散充电、快充与慢充、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参照服务半径2公里(平均5分钟车程)的原则,集中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设施建设相结合,主城中心区域以分散单建为主,其他区域以集中合建为主,注重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用性、兼容性和安全性,并预留发展空间和扩容能力,适应今后一定时期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

到2020年,主城区建设20座以上公共充电站;其他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座公共充电站;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电站;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延伸阅读: 【盘点】2016年上半年13城市充电桩建设规划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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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滁城3座公共充电站今年10月将“上岗”,4年后电动汽车实现“走哪充哪”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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