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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新电改核心专家王鹏:关于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的思考

2016-08-09 10:5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王鹏关键词:发电企业电力交易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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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实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10号监管公告的意见,强化京津唐电网统一调度。

京津唐历史上一直是一张网,对应单位先后是华北电管局、华北电力集团、华北电网公司、国网华北分部等,相应的华北电力调度中心,一直既是网调,统管华北区域,又兼京津唐电网的具体调度。2008年设置天津电网为独立的调度控制区、实施联络线控制,总体上是欠妥的,因为是缩小而不是扩大资源优化配置的范围。

实际上天津电网没有足够能力担此重任,内部机组为共同承担联络线潮流波动,需频繁调节,加大发电设备磨损、降低电网安全水平,国家能源局《2015年全国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报告》(2016年第10号监管公告)显示“天津电网2014年被取消独立控制区205次,其中冬季供热期123次,以满足冀北风电夜间消纳、京津唐全区系统备用、天津电网发电厂检修试验等需求”。当然,客观上天津控制区独立,培养了一批调度人才。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明确,“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上述的监管报告的监管意见进一步指出,“科学设置独立控制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各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论证调度范围的设定与变更,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必要的报批报备程序,报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现在要推京津冀电力市场,调度问题绕不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应会同国家能源局和电网企业一起,需要抓紧研究明确有关问题,为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铺平道路。

4 京津冀调度交易机构的最佳方案。

国家能源局在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上,提到2个要求,一是股份制模式,二是具备同步开展中长期和现货交易的能力。结合华北实际,改组华北电网公司为相对独立的调度交易机构是更好的选择,

•一是据介绍华北电网公司不拥有输电网络资产,现在主要的业务部门就是调度中心和内设的交易中心,不存在电网与调度是否应该一体化的争论,

•二是不直接管理基层供电公司,也就扯不上电网公司未来是否会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的争论,

•三是与中发9号文件构建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体制架构,没有冲突,

•四是很重要也很不重要的,国际上成熟电力市场的运营机构也有采用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

调度是公权力,交易也是公权力,改组成立兼具两项职能的华北调度交易机构在全国不一定具备可复制性,但符合华北实际,组建实务简单,运作起来也能更好节约社会资源。当然,这种方案可能会被业内人士笑话为书生之见。

5 组建股份制交易机构完全符合文件精神,不会有大的意见分歧。

中发9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有几个重要观点支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京津冀交易中心的组建要求。

•一是基本原则上明确要“相对独立,依规运行”,

•二是组织形式上提出“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

•三是体系框架上明确“区域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电力交易机构、广州电力交易机构和其他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机构”,

•四是与调度机构的关系上,“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日前交易要区别不同情形,根据实践运行的情况和经验,逐步明确、规范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职能边界”。

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华北电网公司和国网北京、天津、冀北、河北公司都可以参股,但总股比要控制,相对控股意味着不能突破50%这条线。其他股东还应包括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各市场主体可能会以不同的“抱团”方式形成利益同盟,比如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地方企业、中央企业等等。考虑超过半数或超过三分之二通过决议的不同情境,建议电网、中央发电企业、地方投资公司、售电与用户、第三方机构的股比为40%、20%、15%、20%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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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度好文 | 新电改核心专家王鹏:关于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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